新疆益海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文件
关于开展2020-2021年度在建工程监督检查的通知
公司各部门、各分公司、各工程项目部:
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承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,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,规范质量行为,确保工程建设质量,我公司将开展2020-2021年度在建工程监督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监督检查范围
对2020-2021年度我公司所承建全疆各州、地(市)的各类在建水利工程进行抽查检查。
二、监督检查内容
(一)在建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转情况;
(二)在建工程市场主体履约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;
(三)质量检测机构对监督检查的在建项目质量抽样检测工作情况;
(四)在建工程资料与实体进度情况;
(五)在建工程安全措施执行情况。
(六)在建工程环保措施执行情况;
(七)在建工程人员培训教育执行情况。
三、监督检查组成员
为做好2020-2021年度在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,公司成立监督检查工作组,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,各检查组成员如下:
组长:陈 剑 总经理
组员:李文刚 陈俊旭 质安部
王红梅 财务部
张颖慧 综合部
石英荷 经营部
四、监督检查工作方式
(一)对公司本年度在建项目监督检查覆盖率为100%,具体抽查项目由检查组随机抽签确定,抽查率为50%。
(二)监督检查采取资料检查和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,具体包括听取现场负责人汇报,查阅相关资料,查看工程建设现场等;
(三)检查结束后,检查组向被检查工程负责人反馈意见,提出整改要求;
(四)监督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。检查组依照附件附表(在建项目监督检查记录表)填写相对应的检查表和发现问题记录表,组长签字后将检查表和发现问题记录表于2021年11月31日前提交至公司质安部存档备案。
(五)在本次检查中,各被查项目按检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,具体见(在建项目监督检查记录表)。
(六)本次监督检查,采取首位、末位通报奖励及处罚制度,本次检查成绩排位于首、末位的项目部,检查结果将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并进行相应经济奖励、处罚,处罚额度10000元/项目部。处罚金额将直接从项目部资金中扣除。
五、监督检查时间
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于6月初开始,10月31日前结束。具体时间待定。
请各分公司、项目部及时做好2020-2021年度在建工程待查工作,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,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,保障此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。
新疆益海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2021年5月19日